备受关注的十堰房产大亨申天志遗产纠纷案又掀波澜。昨日,申天志非婚生的7岁女儿小媛(化名)状告十堰市工商局违法变更公司登记一案,在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09年2月23日,十堰市兴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申天志在兴丽公司被人刺死。同年3月1日,其遗孀及婚生儿女3人对其所持有的兴丽公司股份进行分割,并于7月15日向十堰市工商局申请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和修改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
此前的2009年3月19日,小媛的法定代理人刘芳(化名)向十堰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小媛是申天志的非婚生女儿,依法对申天志的遗产进行界定并由小媛平均继承。十堰中院立案。
2009年7月7日,刘芳向十堰市工商局寄出了律师函及相关诉讼证据,告知对方:股权纠纷一案正在审理中,请求暂缓对兴丽公司变更登记。但同年8月13日,十堰市工商局核准了兴丽公司变更登记。刘芳于2009年9月9日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维持原议。2009年12月4日,刘芳替小媛一纸诉状,将十堰市工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兴丽公司变更登记。
2009年12月31日,刘芳拿到了十堰市中院的判决书:确认小媛是申天志非婚生女,依法继承兴丽公司总股本的9.25%。
昨日法庭上,围绕工商局的变更登记行为是否合法,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当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楚天都市报) (记者关前裕 特约记者徐雁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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