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5月21日电(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南煦)不久前,赌客阿文向警方报案,称其参与某网站的网络赌博,欠下16万元赌债,被逼走投无路。公安机关经过调查,顺藤摸瓜,一举破获了这起大型网络赌博案。5月20日,浙江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代理赌博网站的林某和寿某批准逮捕。
据查,今年1月前后,林某和寿某通过网络先后获取了“太阳城”赌博网站的代理账号。寿某起初自己进行网上赌博,后来输了钱,便通过林某,开设了几个玩家账号,组织招引多名参赌人员登录网站进行赌博。
林某、寿某代理的赌博网站以“百家乐”形式进行赌博,通过比牌点数决定输赢,赌客们对庄家、闲家或和家押注,每注从几百到数千元不等,押中就赢,没押中就输。每个玩家账号都有虚拟的筹码,对应着等额的现金,赌客的投注金额相当于等值的实际资金,无论赌客输赢如何,只要押了注,网站就会自动累计生成每个账号的筹码流量,林某和寿某根据流量分别抽取一定比例的好处,寿某还可以在赌客所输的钱中分得一定比例的“红利”。
寿某通过管理代理账号,每周与下家的赌客进行资金结算,输赢都进行现金支付,林某再与寿某结算,网站的每个层级代理都按比例抽头获利。参赌的人员中输的少则几千,多则几十万,其中有一名赌客无力偿还赌债,把一套价值30多万元的房子也抵了上去,结果血本无归。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根据中国刑法及其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组织地为他人提供赌博活动的场所,构成开设赌场罪。林某和寿某通过代理赌博网站,开设管理会员账号,组织招引多人参与网络赌博,从中非法牟利,仅3月份就累计接受投注金额1000余万元,总输赢额39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犯罪,遂依法批准逮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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