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5月20日电(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佳剑)为少付十元嫖资而和卖淫女产生纠纷,进而捅死卖淫女老乡。5月20日,由浙江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西人朱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开庭审理。
朱某在嘉兴桐乡某工地打工已经四年了。2009年10月16日晚上,朱某和其老乡在租房内喝酒直至10点多,酒足饭饱之后的朱某耐不住寂寞,想到了去找小姐。于是他骑上了那辆花了60元钱买来的二手女式自行车来到了桐乡某小区。
朱某已经离婚十年,平均每个月都要找一次“小姐”,他知道某小区“小姐”较多。果然在某小区的一个路口,一个女子中年叫住了他:“喂!玩不玩?”这正中朱某下怀,他问明价格之后跟随着这名女子来到了该女子的一间租房。在房间内,两人进行了“交易”。完事之后,女子索要三十元嫖资,朱某掏遍了口袋身上只有二十元,就想给女子二十元,女子不依,两人争吵起来。恼羞成怒的朱某拔出小刀威胁女子,并划伤了她的手指。
女子害怕了,打电话通知其老乡。不一会,女子的老乡胡某手提棍子带着几个人赶到,胡某一见朱某,不由分说抄起棍子对朱某大打出手。朱某拿着小刀比划想吓退胡某,没想到胡某根本不害怕,仍用打的只剩下半截的根子使劲抽打朱某,朱某一发狠,举起小刀朝胡某的喉部刺去,正中胡某喉部,胡某立即血流不止,倒地不起。朱某见状,心说不好,自行车也不要了,慌忙逃离现场。10月18日,朱某在其租房内被桐乡警方抓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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