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了一间宾馆房间不让我出去,逼迫我去接客。”昨日上午,在经过两天的犹豫后,17岁妙龄少女小花(化名)拨通了本报968111热线,向本报记者哭述被“卖处帮”禁锢12小时的惊魂经历。
少女被骗进宾馆
据小花介绍,她之前在福州仓山区城门的一家鞋厂打工,辞职后一直待在朋友家。不久前一个周末,她认识了二十来岁的刘姐。刘姐十分友善,主动打招呼,还留下了电话号码。没有任何戒备的小花就把自己急于找工作的境况告知刘姐。
第二天,刘姐打电话给小花,声称她在东街口一带的茶艺居上班,不但轻松工资还很高,可以介绍给小花。
随后,刘姐找来了一名40多岁的男子,把小花带进群众路的一家宾馆。在宾馆里,刘姐说,她可以帮忙安排客户,只要小花根据安排和客人开房间发生关系,每次都能获得1000元左右的收入,除了500元上交给她外,小花可以得到一半,一个月可以收入近万元。
说罢,刘姐要小花和她带来的那名男子发生关系。
小花一听就头皮发麻,就开始找借口想离开宾馆,却被拦住。她偷偷给男友发短信,要男朋友隔一会时间就打电话过来,后来她又装作肚子疼等,一直在宾馆里呆了12小时,次日上午,她假称父母来福州找她了,才得以脱身。
目睹电话招嫖
呆在宾馆时,小花还亲眼看到刘姐指派一名小妹“卖处”的过程。
小花说,当天下午3时许,刘姐通过电话和一名“客户”联系,在电话里,刘姐说,她认识的一个工厂小妹家里困难需要帮助,愿意卖处女身。谈妥价格后,她立即联系了一个小妹到宾馆来,给了小妹一个纸包,当着小花的面教这个小妹如何将纸包里的一个“东西”塞入私处,还说,在发生关系前千万不要让“客户”看见内里的乾坤,只要一发生关系那东西就会破裂,流出血浆来。
小花看了看“东西”的包装袋,上面写着“××红人造处女膜”几个字样。
昨日下午,记者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带着小花前往福州市公安局鼓西派出所报案,警方十分重视,立即为小花做了笔录,并对此展开侦查。据案审组警员介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都属于刑事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 张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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