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轰动一时的粤垦路“两女白领被杀案”,昨天上午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顺勇一审被判死刑,他昨日当庭称,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觉得很“可耻”。赵的父母希望二审改判其死缓,并卖房筹款赔偿。不过被害人贾贝娟的父亲激动地表示:“再多的钱也无法赎赵顺勇的罪!”广东高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去年10月15日,赵顺勇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庭审时,赵顺勇辩称他入屋行窃是为了给女友父亲治病和还债。一审法院认定,赵顺勇以暴力方法入屋劫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具备法定从重情节。
2009年12月15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处赵顺勇死刑。一审判决作出后两天,赵顺勇提起上诉。
凶手家人恳请判死缓
昨天,此案在省高院二审。庭审时,赵顺勇一直没有详细陈述上诉理由,只是不断地重复自己没有主观恶意。当检察员讯问赵顺勇对伤害两名无辜女白领致死有何感觉时,他只说出两个字:“可耻”。
赵顺勇的辩护人提出三点辩护理由:一是赵顺勇没有犯罪前科;二是赵顺勇认罪态度好;三是赵顺勇的父母卖掉了老家的房子,愿意代位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恳请改判死缓。
庭审结束时,一直坐在旁听席上的赵顺勇的母亲失声痛哭。法警将赵顺勇带离法庭时,赵顺勇红着眼睛扭头快步走了出去。
被害人父亲:
再多的钱也无法赎罪
“再多的钱也无法赎赵顺勇的罪!”昨天,针对二审中赵顺勇家人愿意赔偿,希望法庭判其死缓的说法,被害人家属表示坚决反对,贾贝娟的父亲情绪激动地说:“怎么可以花钱买命?他连畜生都不如!”
贾父说,女儿的逝去,两家人一辈子都会很难过,无法走出阴影。因为两家同病相怜,现在经常联络。对他们两家来说,赵顺勇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谈及赔偿,贾父表示,法院判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本来就是赵顺勇应该负的责任,超出法院判决的部分,两家一分钱都不要,除了命,再多的钱也无法赎赵顺勇的罪。
赔偿不属法定从轻情节
广东省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赔偿经济损失不属于法定从轻情节,而且赔偿损失应该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赵顺勇适用何种刑罚,必须结合全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与后果来判断。
检察官认为,本案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抢劫杀人犯罪,赵顺勇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理应对其严惩。广东高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林晔晗、邹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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