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沙5月14日电 (王力夫 胡淋伟)上世纪50年代以来湖南最大盗墓系列案件14日在长沙一审公开宣判,27名被告人获刑,其中4主犯被判处死刑。
当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盗墓系列案件一审公开宣判:林细生、刘胜利等27名被告人,因分别犯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13年6个月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罚金。其中主犯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被判处死刑,刘智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喻阳春、王宗敏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间,被告人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刘智华等27人分别结伙,在湖南望城县、宁乡县、岳麓区及江西省分宜县等处多次疯狂盗掘十余座古墓葬。
据悉,这些被告人多次作案,被破坏的古墓葬包括战国时期的大型古墓葬、西汉长沙国王室和贵族墓葬、明代和清代墓葬,先后盗得国家一级文物11件,螭纹玉剑等国家二级文物51件,双面云纹青玉壁等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
其中,2008年4月,被告人林细生在江西听说望城县境内有很多古墓,遂纠集被告人张庆省等人从山东、江西等地来到望城县,在当地的被告人龙寿云等人的协助下选定了被告人李建国家山后的一个墓址。林细生等人先在被告人李建国家的猪栏里打了一个洞通往其家住房下面的排水沟,再从排水沟打盗洞至墓室。
掘开墓葬后,被告人林细生等人从中窃得鎏金铜铺首一件、弦纹双辅首铜杵舀两件、豆型铜灯一件、镂空羽人蟠龙纹金扣饰一件、铜盘残片一件、七云纹铜饼完整的十四个、残件十八个、蜡饰一件、五铢铜钱若干、双面龙纹玉壁一件、龟钮玉印一件、螭纹玉剑格一件、镂空三兽圆形铜镇四件。案发后上述文物均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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