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栖霞甘家巷的吴某平时靠打工为生,尽管收入不高,可他不甘寂寞,在外面勾搭起了卖淫女。7日下午,吴某在一出租屋内与一名女子苟合时,被妻子当场捉奸在床,警方接到报警后,将他们带回派出所,经过审查,吴某和“情妇”谢某是卖淫嫖娼关系。
7日下午1点钟,栖霞公安分局甘家巷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姓李的女子报警称,她的丈夫和一女子大白天偷情,被她抓了现行,电话里还传出扭打的声音,民警赶紧前往现场处理。3分钟后,民警赶到事发的出租屋,只见一对男女躺在小木床上,站在床边的李某不时地咒骂,情绪很激动,为了控制事态发展,民警决定把他们带回派出所。
在审查调解时,被抓的这对男女自称是朋友,因“一见钟情”而相见恨晚。接下去,这对“情侣”对彼此的一些生活习惯等细节问题却一问三不知。而该女子一会儿说自己是湖南人,一会儿又说是四川人,对民警的询问更是支支吾吾。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值班的几位民警立即召开碰头会,分析探讨,根据双方的表现,大家一致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偷情,极有可能是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果然,在明确了思路后,这对男女很快就败下阵来,交待了违法事实。
原来,那名男子姓吴,40多岁,在南京炼油厂菜场附近打工。本月初,他经过炼油厂一家饭店门口时,发现有一老乡经常和一外地女子来往,凭直觉认为此女子肯定是做“皮肉”生意的。吴某便伺机和其搭讪,一来二去,两人便逐步达成了“默契”。而那名女子姓谢,35岁,离异,常州人,曾在某洗浴中心工作,并于2009年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之后,谢某虽然在饭店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但仍劣性不改,利用服务员这个角色做为掩护,进行流动卖淫。一旦猎取“猎物”,临时租借出租房进行交易。目前,吴某不仅遭到了妻子的责骂,还要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自作聪明的谢某自然也难逃法律的严惩。(栖文轩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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