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后妈来家里,爸爸对我就没有那么好了。”10岁女孩小丽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经常被继母殴打。其生母知道后,将其父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女儿。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小丽由母亲抚养。
家住房山区琉璃河镇的李先生与何女士的女儿小丽今年10岁。2004年,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孩子由李先生负责抚养。父母离婚后,小丽在父亲和爷爷、奶奶的照顾下生活,但李先生再婚后,继母对小丽时常打骂,去年底更是将小丽的头打破。何女士听说后,一纸诉状将前夫告到法院,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由自己抚养小丽。承办法官在征询了小丽的意见后,最终确定她归母亲抚养。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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