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5月9日电 题:河南一“杀人犯”入狱10年得昭雪 乡村“无头尸”案再成谜
记者 李志全
一个入狱10多年的“杀人犯”被无罪释放了。然而,本案中那个“无头尸”仍是一个谜。
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商丘居民赵作海无罪,并称此乃一起明显的错案。
已经构成的事实是,从1999年5月被刑拘算起,赵作海已经因这起错案在监狱中服刑10多年,并背负着“杀人犯”的罪名。
这被此间媒体认为是“佘祥林案”的翻版,亦暴露出中国刑事诉讼机制的一些沉疴痼疾。
现年57岁的赵作海,有4个子女,其被抓后可谓“妻离子散”:妻子改嫁,带走了两个子女,剩下两个交给赵家的亲戚抚养。目前,他的家因久无居住,房屋门扉皆无,一片狼藉。这一切源于10多年前的一起“无头尸”案。
1999年5月8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在挖井时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刑拘。
此前,同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赵作海所杀。
而经河南省司法机关认定,赵作海是因奸情将赵振晌杀害,并肢解尸体后投入机井的。其间,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
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检察院对赵作海犯提起公诉。当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今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突然出现赵楼村。此事也在当地引起不小的轰动。
现年58岁的赵振晌一直单身。他告诉媒体说,“失踪”的大部分时间,自己都在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周边100公里范围内活动,主要以捡破烂为生。
赵振晌披露,1997年10月30日夜,其携自家菜刀在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怕赵作海报复,也怕把赵作海砍死,便开始流浪生活。因去年患偏瘫无钱医治,才回到村里。
赵振晌“复活”亦救了赵作海一命。今年5月5日,河南省高院启动了对此案的再审程序,并于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相关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
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没有杀害赵振晌,那么当初赵作海为什么要认罪呢?其二,此案中“无头尸”并非赵振晌,那他到底是谁呢?
“人命关天呀,这太不负责任了!”在郑州街头,中新社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认为,要严惩不作为、乱作为者,还赵作海一个公道。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今天也表示,广大法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人民的生命负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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