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镇坪县55岁的农民周正龙2008年被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考验期3年,并处罚金和没收诈骗所得。本月2日,突然传来周正龙被法院带走的消息,成都商报记者经调查证实,周已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缓刑,收监服刑。等待他的,将是“两年差两天”的未服刑期。
周正龙的妻子罗大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4月30日下午,周正龙突然被警察带走。当日傍晚,她收到了盖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鲜红印章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列举出了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村支书和一名乡镇干部的证言,说周没有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缓刑后也没有及时汇报思想情况和活动情况,因此裁定取消对周的缓刑,立即收监执行。
镇坪县法院院长卢从义向记者证实:4月30日下午,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借用该院审判庭,向周正龙宣读了取消缓刑的裁定。“现在人没关在我们法院,而是在县看守所。”卢从义院长说,周正龙2年零6个月的刑期,目前尚有“两年差两天”,因此“五一”节之后可能会送至监狱服刑。但具体会怎样,还要由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周正龙的缓刑监管机关镇坪县公安局来决定。
今年2月,周正龙向安康中院申诉称其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均不成立,请求改判其无罪。“挺虎派”刘里远认为,周正龙的再次入狱,与其对该案提起的申诉有关。
周正龙的律师顾玉树对周的入狱也很吃惊。但他认为,周的现状跟案件申诉,应该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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