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 “杜蕾丝”登上帽子、“易建联”变成球鞋……4月26日是知识产权保护日,北京市一中院对10个商标确权案件集中宣判,制止针对驰名商标的“搭便车”以及遏制恶意抢注行为。
10个商标确权案件涉及“durex杜蕾斯”写上帽子、运动鞋冠名“易建联”、世纪宝马“MBWL”成服饰商标、鸡尾酒注册“国部”商标、卡车拖拉机起名“春运”、“少林藥局”成为咖啡商标、“益母草”商标用在饮料上等。北京当地媒体在报道中将侵权商标成为“山寨商标”。
26日的宣判中,知名商标的权益大部分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在涉及篮球运动员易建联的案件中,篮球运动员易建联认为名乐公司系恶意抢注其姓名商标。
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易建联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已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名乐公司作为体育用品公司,未经许可在运动鞋等商品上注册与易建联姓名完全相同的争议商标,侵害了易建联的姓名权,该争议商标应予撤销。
有关“杜蕾斯”案件中,原告LRC制品有限公司认为其在中国注册使用的避孕制剂、避孕工具类商品商标“durex”、“杜蕾斯”等系驰名商标,被第三人林兴公司复制、模仿。不过,判决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LRC制品有限公司的“杜蕾斯”商标已构成驰名商标,在此情况下,林兴公司使用在服装、鞋帽等商品上的“durex 杜蕾斯及图”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应予核准注册。
数据显示,自2002年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第一起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以来,收案总数一路攀升。2005年共受理61件商标确权案件,至2009年这一数字已经达到798件,占一中院知产庭全部知识产权案件收案数的40%。商标案件主要涉及名牌、名人以及热点事件等。据不完全统计,依傍名牌而产生的商标纠纷概率最多,占到五成左右。
同时,在市场竞争中一些小企业为了迅速抢占市场,利用驰名商标较高的知名度和巨大的市场号召力,在注册自己品牌时使用和驰名商标在音、形、义等方面近似的元素,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北京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表示,在审理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将合理确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注重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在先合法权益,制止针对驰名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以及会通过对违反诚实信用的商标注册行为的规制,制止不正当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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