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是国美老总黄光裕的司机,刘某以能购买低价电器为名骗取事主6万多元。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记者从东城检察院了解到,今年29岁的刘某曾在国美电器公司当过司机。2007年,刘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23岁的湖南女子向某。2009年四五月间,向某准备在河南开饭店,需要购买空调。刘某对向某称自己是黄光裕的司机,可以购买到低价电器,而且在北京的国美交钱订购,在河南的国美店就可取货。刘某骗取向某钱款6.6万多元。
东城检察院助理检察官朱里告诉记者,实际上刘某骗钱的时候已不是国美的员工了。刘某于2008年8月进入国美电器公司工作,在行政中心任职公务司机,但只干了几个月,当年年底就被国美电器辞退。其后刘某一直没找到工作,其在求职时介绍自己“曾任黄光裕司机”,擅长驾驶宝马、奔驰等高档轿车。
刘某在接受审问时曾说,他曾经给黄光裕、陈晓开过车,被国美辞退就是因为黄光裕出事。刘某说自己曾托过国美电器的一个前同事帮忙,但那位同事告诉办案人员从没听说过这件事。刘某拿到这笔钱后,很快就动用其中1万元还债,其余大部分都用于挥霍,如购买手机和金条。
检察官告诉记者,刘某属于典型的“80后”犯罪,作案手段简单,而且赃款大部分都用于个人挥霍。(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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