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立场
此前,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的判决都认定中国“慰安妇”被侵华日军强暴的事实,但分别以“赔偿请求权的时效已过”和“《中日联合声明》放弃了中国人的个人赔偿请求权”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消息传到中国后,外交部发言人秦刚3月5日就日本最高法院终审驳回中国“慰安妇”赔偿上诉回答了记者提问。
秦刚说,《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政府之间的严肃政治文件。日本法院单方面作出任何解释,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秦刚说,强征“慰安妇”是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被侵略国家人民犯下的严重罪行,也是人类历史上严重的人道主义罪行,至今仍对受害者身心造成难以忍受的伤害。日方应拿出应有的道义感和责任感,尽快妥善处理,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他们想欺瞒天下”
这一次终审判决的败诉,陈厚志等人也是从媒体上看到报道才知道的。
“抗日战争打了8年,我们的官司也打了8年多。”陈金玉老人说。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内地原“慰安妇”已经提出了10起诉讼案件,但都以败诉而告终。韩国、菲律宾、荷兰等国的受害“慰安妇”曾在日本上诉,但也最终败诉。
当年“慰安妇”事件的受害人在世的已经越来越少。陈金玉老人表示,她希望在有生之年能够将官司继续打下去,讨回公道。“他们想欺瞒天下,但事实就是事实,这个判决只是他们单方面的立场。”这位倔强的老妇人对记者说。
陈厚志表示,希望这一案件能够引起更多国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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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官司路
2001年7月16日,中国海南省陈金玉、黄有良、陈亚扁、林亚金等8名原日军“慰安妇”,在东京地方法院以日本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日本政府在中日两国媒体上公开谢罪,并赔偿每位原告2300万日元。
2006年8月3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海南省“慰安妇”事件一案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
2008年12月25日,海南“慰安妇”事件受害者一案二审第二次开庭。陈金玉老人代表原告出庭。
2009年3月26日,日本东京高等法院开庭宣布,海南“慰安妇”事件受害人对日诉讼案二审败诉。
2009年5月28日,海南“慰安妇”事件受害人及其遗属,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2010年3月3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的诉讼请求。
该判决认定8名中国“慰安妇”在二战时被侵华日军绑架和强暴的事实,但维持了东京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和东京高等法院驳回原告诉求的判决。
2010年3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日本最高法院终审驳回中国“慰安妇”赔偿上诉回答了记者提问。 作者: 曾向荣、关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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