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
2001年7月,陈金玉等8名海南“慰安妇”事件受害幸存者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还她们清白,并给予相应赔偿。在经过5年的漫长等待后,2006年8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终于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8位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
一审败诉后不久,其中一位原告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几年来,先后有4位老人抱憾离世。
但在世者并没有放弃,过世老人的遗属加入到诉讼行列。2008年1月19日,该案二审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第一次开庭。与一审不同的是,这次开庭日本法官更关注的是这段不幸经历对受害者人生的影响和带来的精神创伤。
作证
同年12月,干瘦如柴的陈金玉首次走出家乡,来到日本以原告身份出席二审的第二次开庭。此前,黄有良、陈亚扁、林亚金等老人先后远赴日本,站在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的原告席上。
当法官问到陈金玉第一次受侵害的情况时,老人在讲了一半之后,终于忍不
住失声痛哭起来:“那时,我才14岁呀!”她的眼泪不断往下掉。因为过于激动,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整个身子都颤抖着。
几个月后,2009年3月,陈金玉老人再次远赴日本作证,但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依然驳回原告方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
终审
东京高等法院在判决中以中国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索赔权为由,认为受害人的个人索赔权也因此丧失,裁定原告败诉。但判决认定了侵华日军二战期间在海南岛绑架、监禁和强暴妇女的事实,承认日军暴行对受害“慰安妇”造成了精神疾患,其损害直到现在还在持续。判决将日军的暴行归为士兵的出格行为,而非国家行为,不过同时也承认日本政府作为士兵“使用者”的责任。
判决下达后,陈金玉当时就表示,她对判决结果不服,还要继续上诉,到死也要把官司打下去。
作为陈金玉的黎族语翻译,陈厚志也陪同来到东京,见证了开庭的过程。
支持
陈厚志告诉记者,他们去了日本国会,还拜访了日本主要政党的总部,这些政党的接待官员对起诉表示支持,尤其是日本共产党、民主党和一些团体。
不过,他们也碰到了日本右翼分子的抗议,“这些人拿着高音喇叭高呼口号”。
第二次败诉后,陈金玉等受害者没有放弃,他们上诉到日本最高法院。今年3月,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赔偿的诉讼请求。该判决认定8名中国“慰安妇”在二战时被侵华日军绑架和强暴的事实,但维持了一审、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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