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1时许,佛山三水人民医院收治了一名可怜的男婴。被人在三水新华路中旅酒店员工宿舍7楼的一个垃圾桶中发现时,男婴被胶布包缠,身上有10厘米长的脐带未曾剪断,颈部有多处利器伤口,气管被穿破并大量出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手术,男婴气管已被修复,但仍未脱离危险。
男婴父母是谁?是否遭亲生父母遗弃?究竟是何人如此残忍?目前,三水警方已介入调查此案,羊城晚报也将继续追踪报道。
伤情
利器割喉或是人为
在三水人民医院住院部六楼新生儿监护站,男婴躺在一台育婴箱内,全身插满管线以维持呼吸。他块头正常,只是皮肤略黄,身上多处用纱布包缠住,手腕处数条痕迹非常醒目,左腋下一片通红。只见男婴双眼紧闭,时不时地还会手脚乱动。“小孩子他也很烦躁,所以手脚才会乱动”,一旁的女护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目前男婴生命体征稍有好转。
据该院耳鼻喉科李医生介绍,昨日凌晨2时许,他接到从急诊科转来的男婴。看见第一眼,自己就被震住了,“颈部大量出血,下颌至胸上部位有七八处锐器伤口,最深处还穿破气管”。
“男婴的气管被割断,从伤口上看,是利器所致,有可能是刀具、碎玻璃、瓦片等物品,”李医生说,“太残忍了,从业20余年接触过弃婴的案例,但是第一次遇见受伤如此严重的。根据我们会诊的结果,这种情况可以排除非意外因素,人为可能性较大。”
救治
两小时手术未脱险
接诊后,李医生发现男婴发音出现问题、呼吸严重困难,先进行简单救治处理。经过紧急会诊,院方初步判定伤势严重,尤其是气管破裂有生命危险。
由于男婴身上残留了近10厘米长的脐带,医生推断小孩应该在几个小时前刚刚出生,身体虚弱,担心他承受不住麻醉用药及手术刺激,因此倍加谨慎。手术从凌晨4时开始,直到6时20分才完成,气管被成功缝合上。
根据术后观察,男婴身体自然反应开始好转,血液循环系统也较顺畅,生命体征已经得到初步改善,但是呼吸系统仍有问题,尚未恢复到正常状态。“小男孩不能够脱离呼吸机,尚未渡过危险期。”李医生介绍,该男婴并未被发现有何生理缺陷,事发前体质正常,身体健康,“所以可以顺利完成手术”。
现场
外人难入员工宿舍
据目击者透露,最先发现此事的是三水中旅酒店的一名员工。当时,男婴被放在酒店员工宿舍7楼楼梯口的一个垃圾桶内,身上被胶布包裹着。警方和120救护人员接报后赶至现场施救,并将男婴送去三水人民医院抢救。
羊城晚报记者随后赶到事发酒店,酒店照常营业并未发现异样。据了解,员工宿舍位于餐饮大楼背面。在通往员工宿舍的唯一路口,从保安亭出来的一名女保安拦住了记者,称外人不能进入员工宿舍。据该保安介绍,保安工作分三班倒,并且通过摄像头监控人员出入,外人不可能进入员工宿舍。记者向其询问凌晨发生的事情,该保安表示不接受采访。
三水中旅酒店副总经理卢秀娟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这(男婴)是什么人生的,是不是我们员工生的,都不清楚,要等警察的(调查)结果。非员工不能进入,这是实情,但不知道跟案件有没有必然的关系。”
警方通报
调查
正在进行
根据三水警方昨日发给媒体的消息称,昨日凌晨1时12分,三水公安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三水区某单位员工宿舍的垃圾桶内发现一受伤的男性弃婴。接报后,110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与此同时,110还通知了区人民医院120进行救治。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律师分析
已构成
遗弃罪
佛山律师徐玉发表示,亲生父母将刚出生的婴儿丢弃,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如果该男婴颈部的伤口也是由其父母造成的话,还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由于婴儿目前仍在抢救,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所以还不能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如果婴儿被救活,但留下后遗症且程度又在轻伤以上的话,实施伤害者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被刑事拘留。”按照法律规定,若造成的伤害在重伤以上的话,应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真是母亲故意割伤自己的孩子,肯定属于情节恶劣”。
据徐玉发律师介绍,禅城区曾发生一起类似案件:亲生母亲在厕所生产后,将婴儿从5楼厕所窗口丢下,致婴儿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母亲5年有期徒刑。(记者黄义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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