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连续12年担任平罗县某村支书的何某,因贪污征地补偿款,被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8年,没收退回的赃款75272元,上缴国库。
2008年2月到2009年5月,平罗县建设沿黄滨河大道,征收何某所在村的土地,邻村3名村民的荒地也在征收之中,遂请何某帮忙将被征土地列在何某所在的村,并造册上报征地补偿款,何某便将3人的荒地折算成耕地与荒地列在本村村民马某等4人名下造册上报。2009年4月底补偿款下发后,何某冒用上述3名村民的名字领取了110370元,付给3村民补偿款32000元。后来,马某等4村民因占用耕地、荒地比例分配不均问题,要求何某给其增加补偿款,否则就向上反映。何某遂将冒领的62000元给4人封口,剩余17178元被何某用于生产、生活开支。同时,何某还虚列本村村民马某某被征地的花名册,冒领补偿款37860元。随后,马某某以补偿款少为由要求增加征地补偿款,何某便支付其5000元。以上剩余土地征用款50038元被何某据为己有。(裴云云)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