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系列拐卖妇女案一审宣判 主犯丁想元被判死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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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谷系列拐卖妇女案一审宣判 主犯丁想元被判死缓
2010年04月12日 14:58 来源:兰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甘谷系列拐卖妇女案”有了最新进展。在十多名被告经过几次开庭,一审分别被判刑后,3月31日,主犯丁想元一审也被判处了死缓。

  十多名被告一审被判

  2009年11月12日、12月10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分两次对甘谷系列拐卖妇女案中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石君红、张金忠、石勤民、李世来等17人多年来大肆进行拐骗、接送、中转、贩卖妇女的犯罪活动,先后拐卖妇女23人,非法获利3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被告人张金忠在参与拐卖妇女犯罪活动的同时,还伙同马立国、燕文强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对被告人张金忠数罪并罚。被告人曹小红明知为被拐卖妇女而予以收买,并阻碍被拐卖妇女返回原居住地,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2009年12月31日,甘谷系列拐卖妇女案中的17名被告在甘谷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对17名被告中的1名被告判处死刑,4名被告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0名分别被判处14年、12年、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还有一名被告人曹小红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主犯丁想元被判死缓

  2008年底,甘谷县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拐卖妇女案,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想元闻风而逃。2009年6月,在侦破公安部督办的“6·15”团伙系列拐卖妇女案中办案人员发现,丁想元在逃跑期间仍进行着贩卖妇女的罪恶勾当。6月4日,丁想元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上网通缉。10月5日,甘谷警方在甘谷县武家河乡一农户家中,将常年生活在大山深处,行踪不定的丁想元抓获。

  2009年12月31日,这起拐卖妇女案中的18名被告一审宣判完毕后,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丁想元犯拐卖妇女罪一案,于2010年1月26日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2月8日开庭,被告丁想元出庭受审,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31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丁想元再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丁想元目无国法,以出卖为目的,中转、贩卖妇女,其行为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丁想元犯拐卖妇女罪成立,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记者 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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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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