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5年内挪用公款5700多万 称靠赌发工资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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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企老总5年内挪用公款5700多万 称靠赌发工资
2010年04月10日 08:42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国企公司董事长伙同公司其他人员挪用公款用于六合彩赌博。在输掉数千万赌债之后,以公司经营不善为由,四处举债,短短5年内他挪用公款数额竟高达5700多万元。昨日,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肖先敏挪用公款案。

  挪用5700多万元大部分用于还赌债

  公诉机关指控,从1999年8月至2003年11月,肖先敏担任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广州市外轮物资有限公司(国有联营)、广州市碧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合伙)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三家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39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5756.4万元,用于偿还其在澳门赌博所欠的赌债 ,以及用于其任负责人的私营企业广州市翔午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某钟表有限公司的经营和偿还其个人的债务。

  辩称曾赢两千多万救公司于水火

  庭审中,肖先敏辩称,1999年时公司已发不出工资,他希望以赌博的方法为职工赚资金。

  肖称,他曾于1999年初以1.6万元的年终奖在澳门赌博,赢得20多万元,这笔钱后来被他取回用于给员工发工资。1999年4月前后,肖认识了澳门赌场的“打码仔”欧某,欧答应每次向他提供700万元赌本,以一年为限, 年终结算。其后,他曾于澳门赌场赢得两千多万元,这两千多万大部分用于公司事务。

  对于肖的自辩,公诉机关表示,并没有明确证据显示肖曾经做过这样的举动。

  肖称,2000年之后,他所在的公司已负债6000多万元,他多次以公司名义借债,再前往澳门豪赌,完全是凭着最初赢钱的信心,希望以此方式尽量为公司填补债务。

  公诉人:此辩解苍白无力、毫无根据

  公诉人认为,肖先敏作为国有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的领导,挪用巨额的资金到澳门赌博,其辩称是为了公司利益和继续发展的辩解是苍白无力、毫无根据的,面对企业困境不是带领职工努力工作,而是利用公司领导的职务便利,以公司的名义到处举债,并将资金到澳门赌博数额达到5700多万元,导致国有企业巨大损失,并且造成了严重影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谭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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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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