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警方昨日宣布,发生在该县的“1·26“命案告破,残杀两岁半幼儿小明(化名)的凶手竟是其亲生母亲刘春霞。
1月26日下午3时许,阳新县兴国镇七里岗村发生一起惨案:两岁半的小明在其自家厕所遭人杀害,凶手残忍地将小明左腿砍断丢弃在粪坑内。小明遇害后,其母刘春霞同时失踪。
警方经调查发现,刘春霞有重大作案嫌疑。本月4日,在黄石市公安局的配合下,阳新警方在安徽省邳州市富丽大酒店对面公路边,将正在擦皮鞋的刘春霞抓获。
据办案民警透露,2006年,河南信阳市谭家河乡刘春霞离异后经人介绍,与在武汉某公司工作的阳新县兴国镇七里岗村王某相识,8天后,二人闪电般地办理了结婚手续。因缺乏了解,刘春霞婚后与王某经常发生口角,认为王家不尊重她,丈夫王某甚至还动手打过她。为此,刘春霞在怀孕4个月时,曾想堕胎报复王家。2007年夏,其子小明出生后,刘春霞见公婆对小明十分疼爱,而自己在王家的地位并没有改善,便认为一切不幸都是小明造成的,遂对小明怀恨在心,多次萌发杀子报复丈夫一家之念。
去年,王某被单位派到四川成都工作,刘春霞随夫到了成都,但夫妻间关系仍无改善。今年1月初,刘春霞与丈夫发生了冲突,便决定实施杀子报复王某一家的行动。同月24日,刘春霞返回湖北,在武汉汉正街买了一把杀猪刀,计划返回阳新看儿子时将其杀死。
当月26日下午,刘春霞因家庭琐事再次与王家发生矛盾,失去理智的她遂将儿子小明带到自家厕所,将其捆绑后堵住嘴巴,持刀残忍地将其左腿砍下,并丢弃在厕所内的粪池中,导致小明因失血过多死亡。
作案后,刘春霞换下血衣连夜出走,逃到附近一偏僻厕所内藏身,然后趁黑徒步来到阳新城区。次日清晨,她从阳新逃往大冶,后辗转至安徽合肥,并潜逃到邳州市以擦鞋为生,直至落网。
昨日,刘春霞已被阳新警方刑拘,此案正在审理中。 (楚天金报) (记者卫华 通讯员韩建文、杨慧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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