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一小学女生教室里遭同学强奸 警方未立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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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一小学女生教室里遭同学强奸 警方未立案
2010年04月01日 11:39 来源:长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名14岁女生在教室内被同学强奸。事件发生后,受侵害女孩精神近乎崩溃,出现语无伦次、半夜惊醒、大喊大叫、发烧、手脚冰凉等症状,目前已被安排住院治疗,每晚都要服用安定片才能入睡。

  -女孩教室里遭强奸

  据14岁女生方方(化名)的父母介绍,3月17日上午8时许,方方在上课期间被同班男生张某强奸。当时学校临时将该年级第一节语文课与第二节数学课调换,并到三楼上多媒体课,而老师把方方一人留在二楼教室内,“据说是因为上面座位不够”。此时,男生张某同样被老师以无座位为由遣回教室。

  根据方方叙述,在随后一节课40分钟时间内,张某先是拿棍子对方方进行殴打并威胁、恐吓,逼方方喝尿,最后将方方强奸,并威胁方方不许往外说。放学后,方方的异常表现被家长发觉,“目光呆滞,情绪低落,脸上有泪痕。”经询问,方方说“下面疼”,经家长检查发现内裤上有血。

  -警方调查后未予立案

  方方的父母说,感觉事态严重,他们当即带方方到邢台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医生检查发现方方下体有两处充血点,处女膜不完整。随后,邢台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刑警三中队介入调查,后来,“刑警队告诉我们张某承认了强奸的犯罪事实,我们当时谁也不敢相信。”

  方方的家长说,在随后的日子里,方方因受到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表现出语无伦次、半夜惊醒、大喊大叫、发烧、手脚冰凉等症状,故安排住院治疗,方方每晚都要服用安定片才能入睡。

  31日,记者从方方家长处看到一份警方不予立案的通知书,“经审查认为,案发时张某不满14周岁,属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记者从警方获悉,该起强奸事件确实存在。

  -校方表示不推卸责任

  3月31日下午,西仓巷小学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学校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了解情况。当地教育部门对此也高度重视,责成桥东教育部门加紧处理。根据一段时间以来的积极协商,学校与方方家长分歧依存,进展缓慢。

  据悉,方方家属希望学校首先认定事实存在,之后便是经济赔偿。“但我们希望警方能够对基本事实有一个文字性调查结论,但目前还没有。”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最为重要的是把方方的病治好,之后再是责任认定,“如果最后认定学校在里面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学校将绝不推卸,责无旁贷。”

  31日下午记者了解到,施暴男生张某自事发后便从学校被领走。方方目前正住院接受治疗,同时,其父母正与学校进一步协商相关事宜。(燕赵都市报 记者张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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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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