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栾城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拘禁案,民警在南京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被刑拘前,李某后悔地说:“因为不懂法,我由受害人变成了阶下囚!”
据了解,40岁的李某是邯郸市人,他和栾城县的闫某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在跑买卖的过程中,二人产生了债务纠纷。2010年1月29日,李某设计将闫某的儿子骗出来,带到邯郸地区限制其人身自由,以此胁迫闫某归还自己25000元。闫某接到儿子的电话十分着急,1月30日,按指定银行账户给李某汇了款,事后还是担心儿子的安全,闫某来到栾城县公安局报了警。
栾城警方迅速成立了专案组,1月31日,经过民警大量工作,犯罪嫌疑人李某将闫某的儿子释放,他本人却没了踪影。专案组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上网追逃的同时,围绕其可能藏匿的地点展开细致摸排和走访调查。经过大量工作,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潜逃至南京市,3月24日,民警在南京市下关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昨日被刑拘。(记者 董世杰 通讯员 俊岭 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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