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接送4岁的女儿上幼儿园吵闹,翼城县的一对夫妻散了伙。今日,记者从该县人民法院采访到这样一起特别的离婚案。
男子张某与女子李某是夫妻。去年5月,张某去幼儿园接孩子迟了一会儿,这让原本感情就不和的夫妻俩又相互埋怨起来,甚至扭打在一起。推搡中,张某的胳膊负了伤,还在医院缝了几针。此后,李某带着女儿回了娘家,这一走就是半年。去年12月底,张某收到了法院送来的离婚起诉书。“我天天在煤矿上辛苦上班,她不愿意接孩子,我晚去了一会儿,她就把我的手也划破了……”收到起诉书,张某异常激动,除明确表示自家的事情不用法院管外,还宣称“要离婚了,他就与妻子的娘家人同归于尽!”
为了使张某能理性地面对离婚问题,法官耐心地给其做工作、讲法律。最终,两人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记者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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