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上海)一名汽车修理厂工人冒充警察,以帮助他人追讨欠款需要办案调查费、好处费为由,多次骗取他人钱款计人民币1万余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招摇撞骗罪对其批准逮捕。
现年48岁的李某利用自己对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略有了解,竟以某公安分局刑警的名义招摇撞骗。
居民沈女士曾与人合伙做生意遗留下债务问题,久拖未决。2009年10月,她经亲戚介绍结识了李某,李对她说自己是专门负责处理这类事情的。沈女士忙拜托其追债,李某满口答应帮忙。之后,他们之间频频联络,李某先以调查此债务纠纷需外地警方协助为由,要沈女士支付500元钱调查费。沈女士不敢怠慢,第二天即通过银行ATM机将钱划入李提供的账号。不久,李又打电话给沈女士,要她支付3000元人民币,沈女士忙将3000元钱划入李提供的账号。
今年1月初,李某邀沈女士等人在云南南路金陵路处的咖啡馆内碰头,席间李吹嘘自己为沈女士追债出了很多力,并以还要托许多关系人为由,向沈女士索要5000元人民币作为通路子的费用。数日后,沈女士将5000元人民币如数奉上。
被骗的还有沈女士的朋友张小姐,也是因为债务纠纷要追讨欠款,她通过沈女士认识了“李警官”。之后,李也以“办案调查费”、“托人通路子”等名义,先后骗取张小姐人民币3000元和价值人民币1900元的LG手机一部。
1月中旬,沈女士和张小姐碰面聊起追债事宜,发现“李警官”可疑而向警方报案。同月27日,李某落网。(黄检 江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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