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妻子可续享去世丈夫养老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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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妻子可续享去世丈夫养老金
2010年03月08日 16:08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三八节到了,这个建议是给妇女要权益的。”昨日上午,北京,重庆代表团审议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副主席陈万志说,妇女早5年退休,养老金水平普遍低于男性,有性别歧视。他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一份建议中说,应出台规定,丈夫养老金账户划出一个比例,老公要替老婆缴养老金,弥补妻子养老金水平。另外,丈夫过世后,其养老金可让在世妻子继续享用。

  妇女退休早

  养老金赶不上男性

  昨日上午,陈万志的发言,让会场的数名女代表喜笑颜开。

  陈万志说,妇女承担了繁衍后代,以及更多家庭责任,工作的时间少于男性。一般早5年退休。而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了“男女平等”,但结果导致了女性和男性在退休待遇上的差距加大。一些退休后的妇女生活贫困。

  陈万志以2003年,世界银行对拉美(智利、阿根廷、墨西哥)三国养老保险改革调查论文,作为论据阐述。

  陈万志介绍,这篇论文统计表明,女子通过个人账户积累得到的年金,仅相当于男子的30%~40%。原因在于,这一养老待遇取决于个人的缴费贡献,而缴费总额又与其就业年限和工资水平密切相关。女性就业者与男性相比,一般早5年退休。同时,中断正规就业的比率较高、平均工资较少、而退休年龄较低。这些因素,导致女性养老金领取者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一般低于男性。

  同时,他说,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3~4岁。显然,女性需要在更长的时间段里凭借养老收入为生。女性的终身年金必然远低于男性。养老金水平,存在性别“歧视”。

  丈夫去世后

  老婆续享配偶年金

  “你这话的意思,是不是呼吁给妇女同胞们提高养老金。”市长黄奇帆接过话头,笑着问陈万志。

  “是的,就是这意思。”陈万志大声回答。

  陈万志说,“借鉴拉美国家的经验,我有两方面建议。”陈万志介绍,一是设置与价格指数变动挂钩的最低养老保障线,瞄准低收入者。由于低收入者中女性占大多数,这一举措,妇女便可成为最大受益人群,缩小养老待遇上的性别差距。

  其次,在养老保险体系中,设置家庭内部的养老收入转移规定。比如,丈夫去世后,在世的妻子可继续享有他的养老金,直到妻子去世为止。同时,规定已婚男子在其个人账户中为妻子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金。通过以上举措,可以使女性的终身养老待遇达到男性60%~80%的水平,这样就可以消除我国养老金方面的性别“歧视”。

  已写成建议

  女代表竖拇指夸赞

  陈万志说完,全场的数名女代表们纷纷鼓掌,会场笑成一片。接下来,审议接着进行,其他代表接着发言。这时,王晓琳代表小声喊刚发言完毕的陈万志。陈万志应声转身。

  “你的发言,写成代表建议没有。”王晓琳问。

  “写了。建议的名字叫《养老保险金需关注女性老年贫困》。”陈万志答。

  “你为我们妇女说了话。谢谢你。”王晓琳对着陈万志竖起大拇指。  (特派记者 胡顺涛 聂飞 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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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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