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部门建立灾害天气预警机制——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新疆电力部门建立灾害天气预警机制
2010年03月01日 19: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日电 (闫文陆 郭新刚)1日从新疆电力公司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灾害天气的能力,开展预警工作,该公司正式启动灾害天气应急预警。

  新疆电力公司称,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灾害天气的能力,建立并完善针对灾害天气的事故预防和应急预警机制,提升响应速度,有效落实应急工作责任,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红、橙、黄、蓝色灾害天气预警信号可能对电网造成的危害,开展预警工作,新疆电力公司近日制定出台了《灾害天气应急预警及响应管理办法》,建立全面应对灾害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机制。

  据了解,针对冰雪、大雾、强风、暴雨、沙尘、雷电等可能造成电网设施大范围损毁的自然灾害天气,通过综合考虑气象因素对电网及设备运行状况的影响程度,以及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等情况,新疆电力公司将灾害天气预警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并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警及响应的工作流程、职责分工、风险监测、预警的报告和解除等各项事宜。

  目前,针对新疆伊犁的天气状况,新疆电力调度中心和伊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针对电网特殊运行状况,已启动应急预案,制定了详实的防范措施,积极调整电网运行方式,确保电网稳定运行。伊犁电力公司和送变电公司则组织集结抢修救援队伍,积极准备应急抢修物资,随时展开电网抢修工作。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