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王某,深夜尾随单身女子,行抢之后将对方强奸。近日,王某因涉嫌强奸罪和抢劫罪被大兴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检察官发现一名被抢的女孩是童工,随后发出《检查建议书》,建议追查雇用童工问题。
未满18岁的王某去年从河南老家来京打工。没有一技之长的他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今年1月17日21时许,王某在位于大兴区液压厂679公交车站附近,尾随被害人郭某进入盛春坊小区,趁无人之机冲上前,卡住郭某的脖子,并用手捂住郭某的嘴威胁称:“把钱和手机给我,要不然我杀了你。”郭某为保证自己的安全,把手机给了王某。
两天后的深夜,王某走到大兴区海潮宫饭店西侧时,发现被害人张女士,他用相同的手段,强行从张女士的身上搜出一部手机和60元现金,随后,将42岁的张女士强奸。当晚,王某再次抢劫左某时,被巡逻民警抓获。
承办人在审查该案的过程中,发现在一家纺织厂上班的被害人左某才15岁,属于未满16周岁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纺织厂涉嫌非法雇用童工。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劳动用工秩序,大兴区检察院于2010年2月10日向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该纺织厂非法雇用童工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予以惩戒,同时加强辖区内工厂的管理。 (记者穆奕 通讯员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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