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义务做管理员,没收过钱,网站也不是我开的,咋就犯罪了?”当被公诉部门指控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后,11名被告人直呼冤枉。2月5日,新乡市延津县法院对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等11名被告人被认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拘役五个月或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大学教师、公务员当起黄色“义工”
2009年6月初,延津县警方接到公安部通报:境外淫秽色情论坛网站联盟“戏子联盟”之一的网站“新情色海岸线”的总管理员可能在延津县。“戏子联盟”的服务器在美国,但组成该联盟的淫秽色情网站大部分由境内人员维护管理。
“新情色海岸线”网站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淫秽色情网站,通过多种网上支付平台收取会员费进行牟利,仅该网站的管理人员就有30余人,会员达30万人,主题帖14万余个,内容涉及大量情色电影、图片、文章等。
经调查,警方确定该网站境内总管理员“edishui”就是延津县的肖某。23岁的肖某供述,2008年6月,他通过QQ聊天,从一网友手中接管“新情色海岸线”网站,开始义务负责该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对各栏目版主权限的分配,条件是可以在该网站免费挂广告。
根据线索,专案组民警分别转战河北、山东、天津、北京、广东、浙江等11个省市,将另外10名嫌疑人一一抓获。经了解,这些网站所谓的管理员不仅有无业游民、公司职员、企业职工,而且还有在校学生、大学教师甚至公务员。很多涉案人员认为“很冤枉”,“只是义务帮忙,网站也不是自己建的,自己也没赚钱”。
11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以来,被告人肖某在明知“新情色海岸线”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的情况下,仍以该网站在境内总管理员的身份,对其进行传播经营维护管理,其余被告人分别担任该网站的管理员、版主,对其进行维护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等11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的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被没收。记者韩景玮通讯员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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