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2月5日电(记者 何蒋勇)为了让农民工完成回家过年的心愿,今天(5日),受浙江省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余姚法院将146万元执行款全数发放到224名宁波佳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职工手中。
宁波佳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余姚河姆渡镇的台资企业。2009年3月,企业停产、公司老总张某突然失踪,引发了众多债权人的恐慌,纷纷向当地法院和宁波中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办理财产保全时发现,该企业有近230名的职工尚未领到工资,正在通过余姚市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涉及金额近150万元。
了解到情况后,宁波中院及早做出预案,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和职工代表通报财产查封情况,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做好欠薪工人的安抚工作。同年3月26日,224名农民工在拿到劳动裁决书后即向余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此时公司的涉案财产已经进入宁波中院的评估拍卖程序,为了提高执行效率,也为了能让这么多农民工尽早拿到工资,宁波中院决定将这批共224件案件提级执行,进行集中管辖。
今年1月27日,宁波中院受理了这批案件。“这批农民工来自四川、重庆、广西等15个省,农历新年临近,他们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的心情也日益迫切”。宁波中院执行局史法官说。宁波中院领导对这批系列案件高度重视,要求执行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快速、妥善执行。宁波中院执行局成立了专案小组,由局领导亲自指导,研究制定执行方案,本着“快速执行,快速发放”的原则,决定从公司查封资产的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2月1日,宁波中院将执行款汇入余姚法院。
“正是因为在查封财产时就对这批案件作出了预案,让农民工和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知道法院对查封财产的处理进程,我们才能在4个工作日内将224件案件执行完毕。同时为方便他们领取执行款,我们将执行到位的146万余元执行款委托余姚法院发放,农民工兄弟早一天拿到血汗钱,我们就能早一天安心。”史法官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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