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吃年夜饭限时能接受吗?
话题背景
店家规定你的年夜饭一个半小时吃完,你好受吗?这可不是假设。春节临近,年夜饭预订据说很难了,以致在不少城市出现了限定用餐时间的新规矩。据报道,在北京、成都、杭州、福州、南京等地,出现了分时段预定就餐的策略,客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就餐完毕、买单清场。
今年过年你在哪里吃年夜饭?如果你在酒楼吃年夜饭,能接受这样的规定吗?如何规范市场行为和维护消费者权益?1月29日下午,第197期《你说话吧》走进“五星级农庄”百果园,40余位市民、网友游园之后,共聚一堂,就上述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长沙)市旅游局、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餐饮企业和休闲农庄的代表,参加现场讨论。
场外调查
团年饭关键是要吃得开心
郑龙(自由职业者):我家以前都是在家里吃团年饭,现在变成了到外面一边吃一边谈。现在城里人的消费能力越来越强了,不管你是到哪里吃年夜饭,酒家也好,宾馆也好,农家乐也好,自己家里也好,关键是要吃得开心。
徐大山(宝南街社区居民):我们家原来也是在外面吃,现在跟兄弟姊妹一起商量了,今年在家里做年夜饭。如果团年饭在酒家吃还限制时间的话,那是酒家、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破坏了家庭聚会的和谐气氛。如果商家要硬性规定的话,消费者肯定会不高兴。
麓山大虾(网友):酒楼年夜饭预订爆满,我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但在自己家里搞又嫌麻烦,怎么办呢?我想明白了,今年的年夜饭,全家奔农家乐去,长沙城郊的农家乐食宿条件都不错,我今年又新买了汽车,到农家乐去过一个“准农家新年”,兴许别有一番风味呢!
谢浮名(星辰在线“你说话吧”论坛版主):记得我们小时候,家家户户在火炉上架个桌子,到了除夕夜,没把年夜饭端上来的时候,就嗑瓜子,喝点小酒,然后再围在一起吃年夜饭,尽情享受这种悠然的快乐。现在这个年夜饭到店子里面吃,如果还被限制了时间,定然会让人感觉不痛快。
现场热议
“限时”是霸王条款,有趁火打劫的味道
一清二白(网友):吃限时的年夜饭,在嘀嘀嗒嗒时钟的急催之下,吃起来能有好滋味吗?我坚决反对!
陈国斌(井湾子社区居民):这规定像是一个霸王条款。春节是中国传统大节,一家人团聚吃团年饭,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过法。随着时代改变,一些人荷包里充足些了,就想到宾馆、酒楼吃年夜饭。本来是快快乐乐,热热闹闹的,如果硬是要在一个半小时或两个小时,把这个年夜饭吃完,那就大煞风景了。商家的这个规定太愚蠢,赚了眼前这几个钱,说不定就砸了招牌!
武海亮(中南大学硕士):这个年夜饭限时,就跟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一样,都是霸王条款。虽然有一些酒店不会强制顾客清场走人,但它毕竟有一个心理暗示,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郑龙:我不赞成这个规定,消费者除了消费这顿饭,还有商家的服务态度、环境等。如果顾客的心情受到影响,大过年的时候留下一个阴影,他以后还会光顾你这里吗?年夜饭并不是只为了吃这顿饭,它的本质是为了让一家人团圆。商家提供年夜饭服务,就要让顾客有一个家的感觉,这才是商家推出年夜饭服务时应该重点考虑的。
十七品官(网友):且不说“顾客是上帝”是某些商家的口头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是明确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到酒楼吃年夜饭,他们与酒楼之间就是消费关系,酒楼理应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酒楼把一年中最放松的年夜饭时间变得紧张兮兮,显然是霸王条款。
杨光辉(华铭实业职员):我对限时的规定明确反对,这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今年我就在家里吃。当然,别的消费者愿意接受这种约束,也管不了。我们现在为了拉动这个内需,吃的都是“爱国饭”,作为商家,也应站到一定的高度,把消费者利益放在第一。而作为消费者来讲,只要店家什么都做得好让我们满意的话,我还有红包给你的。何必要出这么个规定,让大家都不高兴呢。
沈明明(舟舟文具业主):限时是很不现实的。套用一句网络语言“年夜饭不是一个传说,我是来享受的。”商家把限时提出来,让消费者觉得不舒服。我建议商家可以把超过一定时间的年夜饭价格提高,你吃很长时间可以,但要多付钱,如果说我们被硬性退场的话,我虽然不会跟你打架,但是我不会再来你这家店,我会给你做负面宣传。
刘晓军(田家炳中学教师):我觉得这个规定比较雷人。虽说中国有句俗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事先给你了说这个规矩,你愿意来你就来,你不愿意就算了。但是吃年夜饭毕竟是一次欢乐祥和的大餐,一年也就一次,我建议各位年夜饭还是回家吃。
何止(网友):商家不要让我们的年夜饭变成“年夜烦”,本来我一顿饭只吃一个小时,现在我还非得吃两个小时才觉得划得来啊。或者我年夜饭吃的时间长,那两个小时肯定没有吃好,回头得找你算账。
快雪时晴(网友):酒家推出年夜饭限时这件事,说白了是特定时期买方市场与卖方市场的关系发生了转换。到了除夕这一天订年夜饭的多了,它就成了卖方市场了,店老板为了多赚几个,就搞什么限时用餐,这是趁火打劫啊!这推出限时用餐的始作俑者,说不定还在为自己的创新自鸣得意呢,其实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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