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之前5名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赔偿,索赔440万元一案开庭审理后(本报曾连续报道),“东五环特大交通事故案”另2名死者的家属及1名伤者,近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要求事故方赔偿各项损失205万余元,使该事故民事索赔金额达到645万元。
据了解,提起此次诉讼的为事故中被撞身亡的三菱车司机陈立武的家属、其受伤的妻子刘美艳,及另一死者富康车司机郭庆丰的家属。
事故中唯一伤者刘美艳,经医院多日抢救和近2个多月的住院治疗,伤势逐渐恢复。经鉴定,刘美艳综合评定为Ⅶ级伤残。
死者陈立武的父母及刘美艳要求赔偿死亡损失72万余元,刘美艳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共计64万余元。
死者郭庆丰的家属要求赔偿各项损失68万元。
同之前5起民事赔偿案件一样,此次诉讼的被告仍为车辆挂靠单位山东省平原县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肇事司机刘平、车主李令洪、以及为车辆投保的保险。
另据了解,此次事故的肇事司机刘平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将于1月27日上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 事件回顾
●2009年7月28日下午5时许,司机刘平驾驶山东牌号货车在东五环与3车相撞,造成7死1伤,4车严重损坏。当晚,刘平被刑拘。
●2009年8月6日,朝阳交通支队认定,刘平承担事故全责。
●2009年12月,朝阳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刘平提起公诉。
其间,事故中遇难的5名中建三局职工的家属及所乘车辆车主,起诉刘平及肇事车辆挂靠单位、车主和保险公司,索赔440余万元。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于洋 刘妍)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