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1月20日电(记者 何蒋勇)做服装生意的王琳在去年4月份突然收到一封信,信上威胁她把一万元钱放在指定地点,否则她的房子、车子、孩子都将难保。此后她又多次收到类似短信,对方的敲诈金额也从一万元提高到了一万五千元。近日,浙江省奉化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人彭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赌博输钱,心生歪念
今年32岁的彭军来自江西,只有初中文化,不到一米七的个子,看上去很瘦小。2009年2月份,他在奉化的一家服装厂找了份工作,年初的时候,厂子里的生意并不好,于是没事情干的彭军就经常去游戏厅玩老虎机。一来二去,几个月玩下来,口袋里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1万元钱就这样被吞进了“老虎”嘴巴。当年4、5月份的时候,老家要粉刷房子,打电话过来,催他寄点钱过去,但是此时已把所有工资输光的彭军根本拿不出一分钱。
“于是我心里非常着急,就开始动歪脑筋了。”彭军说,他想到了去“敲点钱”。
书信短信,软硬兼施
彭军开始物色人选。他想到了自己厂里的女老板王琳天天开着名牌轿车进入,穿戴时髦,彭军寻思着老板肯定很有钱。
2009年4月,一封写着“没拿到一万元钱决不罢休,首先对你的名牌轿车下手,烧成一个壳架子……”的恐吓信从奉化市江口街道的邮政所寄出。以后的每隔十天半月,彭军都会寄一封信给老板王琳,据他交代,他前后共写了四封信,但一直没有得到回音。
眼见着写信似乎没有什么效果,8月的最后一天,彭军买了张手机卡,想用手机卡发恐吓短信给王林,让她赶紧准备钱。9月1日,彭军开始发短信。
“我是孤儿,在金华监狱服刑五年学会服装之类的技术和管理经验,08年7月出来到这儿带班结识一些服装人员,由于得了肝病和心脏病要开刀,请您帮助我。”
“我是谁,我是你家的克星,等你厂的棉袄将完成时就是起火之时,也是我复仇之时。王老板是没诚意的,即便我将要你的儿女变成阴阳双隔,我临死时也要死在你家。”
就这样,彭军每天将2至4条类似的短信发到了王琳的手机上,一方面请求她做好人,给他点钱看病,一方面又恶语威胁,小心家破人亡,并把敲诈金额从最初的一万元提高到了一万五千元。
犯罪未遂,同样入罪
2009年9月18日,还在发短信的彭军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同年11月27日,奉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彭军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后经公安机关查实,2006年10月,彭军也曾因手头经济拮据敲诈厂老板,被鄞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奉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彭军使用威胁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以上之罪,构成累犯,应予从重处罚。鉴于他能自愿认罪,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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