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月14日电 (记者 李飞云)今天下午,浙江瑞安市委宣传部公布“1•13”事故原因系铝粉尘爆炸。
2010年1月13日13时10分,瑞安市塘下镇花园村万田路1号一抛光加工厂内发生一起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另有3人已经门急诊处置)。
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一家抛光加工厂,负责人系杨华,贵州省凤冈县人,从业人员4人,均系杨华之亲属。主要设备为抛光机,共4台,厂房系租用。主要产品为抛光加工铝质汽摩配零件。
陈则国是该厂房房东,塘下镇花园村人。20世纪70年代末,陈则国与同村人徐爱同等人合伙创办了瑞安市罗凤五金厂,租用附近的庙宇,生产五金配件。
1982年,陈则过等人审批建造了18间砖结构的厂房,占地2.5亩。2002年,因企业亏损而停产。陈则国就与合伙人徐爱同将厂房一分为二,每人分得9间厂房。2008年10月,陈则国将自己分得的厂房出租给贵州人杨华,年租金2万元,租期一年,现已到期,下期续租事故仅经双方口头商定,年租金1.5万元,租金未付。
2010年1月13日下午,杨华、李平(杨华之妻)、宋先(李平之嫂)3人在抛光车间(第3间)上班。3人操作2台抛光机。13时10分许,杨华看见车间墙脚的引风道出风口闪出火光,同时听见巨大的爆炸声,然后被震晕过去不省人事。
事后,相关部门对爆炸的直接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
该厂抛光车间产生的铝粉尘通过排风道,经排风机送入粉尘沉降室。粉尘沉降室系厂房与厂房之间的过道改建而成。东西宽约1.2米,南北长约7米。经查,该粉尘沉降室两个月已没有清理,加上近几天天气晴好,空气干燥,该粉尘沉降室漂浮的铝粉浓度达到爆炸极限遇火花而发生爆炸。
据有关资料记载,每立方米空气中漂浮40克的铝粉,遇火花就会发生爆炸。
同时,该厂负责人和员工缺乏安全知识,他们对铝粉尘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全然不知,故缺乏防范知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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