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逃跑,是去北京上访去了”,昨日上午,在南粤坊间广受关注的“梅州人大代表侵吞巨款‘潜逃’案”在梅县法院正式开庭。据检方指控,石育清涉嫌职务侵占100多万元,挪用资金500多万元。昨天,开着奔驰车出庭的石育清承认确有拿钱,但手续正当,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指控:侵占100万,挪用500万
昨日庭上,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表示,石育清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其中职务侵占共涉资金100多万元,挪用资金500多万元。检察机关认为,这两项指控的犯罪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涉及数额巨大,请求法院依法判处。对于石育清潜逃近半年后自动归案的行为,公诉机关认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辩称:承认拿钱,并不犯罪
面对指控,石育清承认拿了钱。但他同时表示,自己拿这些钱都是符合正当的程序的,故这些行为不构成犯罪。石育清称,指控自己挪用资金500多万元,实际数额应该是430万元,而且支款是经过其他股东签名同意的;至于职务侵占,这些款项是三个合伙人合作项目的共同财产,而不属于金兴公司的财产。因此这两项罪名都不成立。石育清代理律师则表示,检察机关错把合伙人合作项目的财产当作金兴公司的公司财产,事实认定有误,故两宗罪名都不能成立。
喊冤:不是潜逃是去上访
对于坊间最为关注的“潜逃”一事,石育清当庭表示,自己并没有逃跑,“我是去北京、广州上访去了”。说起自首石育清说:“人大代表的身份以前是光环,现在对我来说是累赘啊,媒体都是因为我是人大代表才报道的。去年11月,家人让我投案自首,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我就赶紧回来了。”
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鲁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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