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见不得前女友的幸福生活,居然深夜登门报复,制造一死一重伤的惨剧。这件发生在15年前的命案,因犯罪嫌疑人在逃,成了被害人全家的阴影。昨天,终于落入法网的男子田某在市二中院受审,被害人的数十名亲属全部赶来旁听。15年后,死者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在激动的情绪中见到了当年杀害母亲的凶手。
案情回放
杀人外逃隐姓埋名15年
案件发生在1994年7月23日凌晨,东丽区华明街某村,一个黑影翻墙进入一处民宅院落,摸入主人卧室,借助电扇上微弱的灯光,找到沉睡中的主人,用随身带来的榔头猛砸二人的头脸。之后,黑影离开现场,丢掉榔头后逃往外地躲藏。
被害人是一对夫妇,丈夫田某明、妻子孙某。惨剧发生前,夫妻二人带着3岁的女儿回姥姥家吃饭,女儿执意留宿在姥姥家,他们回家休息。无知小女撒娇似的执拗,却躲过了一劫。
按照前一晚的约定,转天夫妻二人要和孩子小舅一起下地干活。小舅一早来找姐姐、姐夫,却发现院门紧锁,以为二人有事出去了,也没往心里去。下午再去,仍然锁门。晚上再去,如前。小舅着急了,恐怕因为家里生煤炉,两口子被煤气熏着出意外。翻墙进去一看,两个人躺在血泊里。小舅立即报警,女主人已经身亡,男主人虽经抢救得以保住一条命,也受了重伤。
公安部门经立案侦查,确定同村村民田某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在逃的田某上网追逃。田某逃到吉林省蛟河市庆岭镇暂住后,隐姓埋名,化名李宝民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还自称是河北省人。十几年过去,因为他隐藏得深,居然没有人发现。但天网恢恢,2009年8月18日,田某与同事一起喝酒,其间有人醉酒闹事,被民警带到公安机关讯问。民警查出“李宝民”没有身份证,田某就此落网。东丽警方赴吉林,将田某带回天津。
被告人:痛下狠手只因嫉妒
田某个头不高,身体瘦小,从外表上很难看出他是一个血案的制造者。然而,证据充分,田某对指控不持异议。对于作案动机,田某反复辩解:“我没想杀她,我只是想吓唬吓唬她。我喝多了。”公诉人追问:“吓唬人为什么要用榔头砸头。”田某无语。
田某供述,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他与死者孙某处过对象,但“时间不长”,“本来,亲事黄了,我并不在乎,但后来我俩吵过架,那是同村的一个人结婚,她当伴娘,我去闹洞房,因为一点小事,我俩吵了起来。打那以后,我就一直不开心。”
证据显示,案发前的晚上,孙某夫妻二人从娘家回来,正好被田某看见。当时,田某喝了酒,看见孙某夫妻二人幸福的样子,心中怨恨,打算报复他们一下,后半夜,他就拿着榔头潜入被害人家制造了这起血案。
被害人:全家阴影15年难消
昨天(6日)的法庭上,孙某的父母、丈夫、女儿作为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损失共计96万余元。一家人情绪都很激动,尤其是死者孙某的女儿。
被害人一方的律师称,被告人田某制造的血案,给被害人家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年幼的女孩失去了母亲。被告人在逃15年,被害人的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在她的成长过程中没有母爱,还要背负着仇恨的痛苦。“如果当初受到制裁,被害人家人的痛苦早点得到抚慰,要好得多。”
最后陈述中,田某说:“后悔这样做,对不起被害人,愿意赔偿。”但他又称,自己没有赔偿能力,希望家人代他赔偿,这么多年他一直没敢与家人联系,也不知怎样与家人联系。(城市快报 记者高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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