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原公积金中心主任挪用4亿公款买卖证券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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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原公积金中心主任挪用4亿公款买卖证券获刑
2010年01月03日 06:54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李利君、张诞生)前日上午,湛江市纪委与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全市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情况通报会,对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查办的9宗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通报。

  9宗案件中,原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满×华挪用公款、受贿案备受关注。

  2002年6月7日至2004年8月30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购买国债名义转出4.6119亿元到湛江某证券营业部,其中4.0188亿元被转给他人和在账户中进行股票、基金等其他证券买卖操作。2001年中秋节至2007年春节,满×华等被告单位收受该证券营业部给的好处费90万元,用作“小金库”开支。此外,满×华个人收受该证券营业部贿赂款135万元,去年9月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原中国建设银行霞山支行公司部客户经理张×勋在接受授权委托经管湛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期间,有4亿多元资金被变更用途及在账户中进行股票、基金等交易。张×勋还接受湛江某证券营业部送的人民币45万元,去年7月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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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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