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制造惠州6·23事件致4人死多人伤的原惠州市诚通运输公司889路公交专线司机李国清,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在惠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国清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称:2009年6月22日,李国清请假要求次日休息得到批准,但翌日下午,车队长打电话给李国清并安排其替889路公交车另一司机顶班,李国清碍于情面勉强答应。23日18时25分许,李国清因不满加班且交班又晚点,独自将刚下完客的粤L36217车驶离火车站广场,沿889路公交车运营路线急速行驶,未采取任何避让措施,先后造成28辆机动车受损及4名被害人死亡和多名被害人受伤。
2009年11月27日,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李国清曾有头颅外伤史和言行反常等表现,但案发当时诊断精神障碍的依据不足。
法庭宣判后,李国清当庭表示要上诉。(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吴仁、卢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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