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南宁)市中级法院内,24名被告因贩卖、运输毒品、非法买卖枪支一案领刑。他们中,1人被判死刑,5人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有11人被判无期。这是该院近10年来审理涉案人数最多、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新类型涉毒犯罪案件。
警方顺藤摸瓜展开抓捕
该案于9月1日开庭审理(本报曾作报道),法院已查明案情。2008年7、8月间,辜文君受许德恒委托,联系购买手枪,他于是找到黎四初帮忙。黎四初是宾阳人,他利用中秋回家探亲的机会,找到黎塘镇的黄珞,以9500元价格,购买了一支仿64式手枪。之后,黎四初将手枪藏在宾阳大桥镇堂叔家中。
2008年9月,辜文君、黎四初与毒贩在南宁市青山路一家酒店交易时,被警方抓获。在被抓后,仍有上下线多次与其联系,要求交易毒品。根据线索,警方顺藤摸瓜,展开了一系列抓捕行动。
2008年9月26日,在武汉一家酒店,民警伪装成辜某的“马仔”,把前来交易毒品的两名嫌犯抓获。两天后,在广东惠州,前来购买“麻古”的一名嫌犯,同样被“马仔”抓获。
又过了一天,在南宁中华路一家酒店,曾与黎某交易过的一个毒贩,正在与云南来送货的几名嫌犯交易时也被抓获,民警当场缴获“麻古”3.6万粒……法院审理查明,在2008年9月至10月期间,徐进、黎四初、潘宗琳、韦桂月、农智军、刘仁鹏、吴良权、辜文君、磨维彬、农海林、陶伟、孟云、胡永刚、匡湘北、王勋连、黎兵初、谢志明、周昶耀、屈雄伟、匡湘宜、甘峰、毛瑞午、许德恒等23人单独或结伙,在广西南宁、湖北武汉、广东惠州等地的酒店交易及运输毒品,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机关共收缴毒品麻古89833粒(净重8302.2克),毒品海洛因1000.克,毒资数十万元。同时,法院另查明,黄珞非法贩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24名被告人分别领刑
法院审理认为,许德恒为实施运输毒品作准备,非法买卖枪支(未遂),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预备)和非法买卖枪支罪(未遂)。辜文君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未遂)。黎四初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黄珞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贩卖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
另外,徐进明知是毒品而实施贩卖、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潘宗琳等16人,明知是毒品而实施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周昶耀、孟云、胡永刚3人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运输,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
法院审理过程中,根据各被告人所犯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以及部分被告人所具有的立功、累犯、再犯、数罪并罚、主从犯等法定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徐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黎四初等5人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良权等1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昶耀等7名被告被判处5年至15年有期徒刑。 (记者 梁静 通讯员 刘振华 孙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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