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12月28日电 (孙权 丁文娟 郁松)记者今天获悉,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假币案件,两名河南籍男子朱某、张某涉嫌出售、购买假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据了解,2009年7月,无锡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发现河南人张某有贩卖假币的重大嫌疑。通过调查,侦查支队发现了同为河南人的朱某与张某将进行假币交易的线索,并于9月3日下午将正准备交易的朱某、张某抓获,当场缴获3种版本的百元面额假币共计9.98万元。
滨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张某出售、购买的伪造货币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分别构成了出售假币罪及购买假币罪,因朱某、张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故法院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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