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某、彭某夫妻俩,开着轿车到小区里偷自行车和电动车。这对刚出狱不到半年的夫妻俩又因盗窃进了监狱。 12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正式审结此案,以盗窃罪判处司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判处彭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9年7月31日20时许,司某、彭某两人携带作案工具,由司某驾驶车牌号为豫***39的黑色现代汽车,来到郑州市惠济区某风光小区实施盗窃。司某在一个楼栋口盗窃“凤凰”牌折叠自行车一辆(价值252元),放在汽车后备箱中;之后在另一楼栋口处用携带的液压钳等工具将停放在楼栋口的一辆“洪都”牌电动车(价值2052元)撬开并接通电源,让妻子彭某骑着离开该小区。后司某将该电动车和自行车变卖。案发后,司某主动退赔。9月11日。司某、彭某两人因本案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查明,2008年12月1日,司某、彭某两人曾因盗窃罪,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崔娟娟 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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