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暗藏隐忧 更迭过程中渐成“四不像”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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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社暗藏隐忧 更迭过程中渐成“四不像” (2)
2009年12月15日 08: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还有多少信用社暗藏隐忧

  运城市信用联社《2009年上半年经营运行情况分析》中公布,截至6月底,全市不良贷款余额为625149万元,而同期全市农村信用联社储蓄存款余额为207.91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占到了全部存款余额的将近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储户每存入农信社3元,就有将近1元被“不良”掉了。

  这些巨大的亏空,需要经过相当漫长的时间来消化吸收,而在效益差地区,消化不良贷款的周期更加显得遥遥无期。

  报告分析,自今年3月以来,运城市疑似不良贷款以月均14.37%的速度大幅增长,6月更达到27.09%。没有人知道,这些定时炸弹会在什么时候引爆。

  “外界看来,我们手握大把大把的钞票,是谁也不敢得罪的财神爷,但其中苦楚只有我们自己清楚。”说这话的,是运城市信用联社内一位在很多人看来非常成功的人士。他说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是在走钢丝,“越走越怕,有时睡到半夜就被噩梦惊醒”。这位人士坦承,从自己迈出第一步的那一刻起,就已做好了随时被有关部门“双规”或是逮捕的思想准备,“如此大面积的亏空,说是经营亏损那纯粹是自欺欺人,里面或多或少都有人为的因素。”

  这些问题,农村信用社内部中层以上干部几乎全都知道——从去年3月开始,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兰创国就想从信用社内抽身而退,没想到退出来还得被翻旧账;而临汾市信用合作联社原理事长卢天禄,几乎就是为此心力交瘁而死,“躲得过癌症早期,却躲不过心底的债务负担”。

  “席智民也是被逼上梁山的。”知情人告诉记者,城北信用社在庞大的不良贷款面前,已经山穷水尽,现金不够支付到期存款。为了挽救自己的煤矿与信用社,席智民与该案另一主犯贾金昆议定,以城北信用社的名义,高息吸收存款,大部分用于填补信用社的窟窿,支付城北信用社正常到期的存款本息,剩下的用来私自放贷。

  “拆东墙补西墙,席智民在这条道路上越滑越远”,这位人士介绍,案发后,城北信用社的贷款呆账已经高达70%~80%。即便如此,案发之前,席智民和他领导的城北信用社依然风光无限,获得上级有关部门一次次嘉奖。

  “在不断更迭的过程中,农信社成了四不像”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信用联社采访时了解到,忻府信用社千万元存款失踪案是一起典型的“监守自盗”案。

  按照规定,金库钥匙由会计和出纳两人分别保管,但该社营业部副主任杨福生兼任会计,出纳的钥匙长期放在杨福生处;会计总账、出纳现金账、库存现金账应该由3个人分别记录和保管,实际上也是由杨福生一人专权。所以,杨随时“想取多少款就取多少款,想填多少账就填多少账”。多年来账实不符,上级部门在查账时都没能查出问题,以至于1000多万元陆续被杨福生支取用来炒股、赌博,最后案发时携50多万元潜逃,至今逍遥法外。

  保德县信用联社原主任马治国懊悔自己看错了人,但他认为并非他一人之过,而是信用社长期在人事和金融管理方面不规范所致。据介绍,信用社职工大多是领导干部安排的,文化素质低,管理松散,有章不循。比如杨福生就是时任某银行行长的小舅子,只有初中文化水平,却一步步坐上了营业部副主任之位。

  “现在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太落后了,亟待改革、完善。”运城市银监局局长卢文礼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他告诉记者,尽管信用社也建立了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县联社、市联社、省联社三级风险管理系统,但农村信用社在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机制、风险管理等方面仍存在深层次的问题。

  上世纪50年代以后,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渐被淡化,并转化成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80年代,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体制改革,1996年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形成一个个独立法人。在此基础上,乡镇信用社以股份形式成立县信用联社,向上依次是市信用联社、省联社。

  “在不断更迭的过程中,农信社成了四不像。先是原先纯互助合作形式下的民主决策程序被废,接着是当爹的(农业银行——记者注)突然撒手不管,自己雇下的爹(上一级信用联社——记者注)又长期不好意思对花钱奉养自己的儿子下重手——越是高层的信用联社,越没有自己的经营机构,其全部收益主要来源于收缴下级的管理费。”一位农村信用社系统高层稽核人员告诉记者,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基层信用社才会长期成为脱缰野马,至今积重难返。

  尽管名义上有层层监管,但基层信用社权力很大。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审批权被牢牢把握在上级手中,每一个级别的银行能向外放贷多少是有明确界定的。但信用社由于是独立法人,放贷多少取决于自己吸收存款数的规模,不需要像商业银行那样层层授权。“你这个法人管我这个法人,你说能管好吗?”卢文礼说。

  内部体制本没有完全理顺,但农信社却被赋予了诸多的政策职能,如“一农服务三农”。卢文礼告诉记者,从商业的角度看,政策要求农信社服务的三农及中小企业本就风险极高,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很大,“这一年歉收了,跟谁要钱去?”而农民的房屋抵押也基本不起作用,信用社回收了也很难像城市房产那样进行拍卖。

  构筑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火墙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经济中的相继退出,给农信系统留下大量吸储空间——在山西省,农信社长期稳坐第二把交椅,其所吸纳的储蓄规模,在一般县域能占到一半以上。2007年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占据的市场份额为11%,是居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之后的第三大类金融机构。

  “内部管理混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却又手握大笔资金,好比让一个3岁孩童手握100万英镑,不出事才怪。”这位稽核人员说。

  据统计,2008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发生各类案件208起,涉案金额达7.1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67起,涉及金额6.4亿元,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是重灾区。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山西省信用联社主任申瑞涛与4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建议加快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的议案。

  “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没有专门法律的确认,性质不明、地位不清,已经直接制约了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申瑞涛说。

  自1996年中央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后,农村信用社的属性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有的认为应坚持合作属性,有的则认为应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模式予以“规范”。目前,在主管部门的相关改革文件中,对信用社改革的方向基本确定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合作制三种形式。但实践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合作的属性越来越趋于弱化。

  到底哪种方式是最适合农信社的发展之路,争论仍在继续。

  据了解,银监会正着手制定更为严密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火墙。在山西省银行业协会网站上,可以看到银监会正在酝酿出台《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与控制指引》,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目前,这份文件已经下发到各省联社征求意见。 本报记者 王俊秀 通讯员 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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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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