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记者到沈河区二经派出所采访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时了解到,一名参与盗窃的14岁男孩“认贼当妈”。
12月2日,二经派出所民警抓捕了一个盗窃自行车团伙。经审讯,主犯是武某和跟他同居的女子鲁某。他们供认,已盗窃20余辆电动自行车和一些普通自行车。他们通常在踩好点后,三五分钟就偷一辆。
这个团伙最小的成员叫小龙,14岁,竟然认下武某的同居人、也是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鲁某为“干妈”。
民警说:网上查询时,他们没能查到小龙的信息,这意味着小龙至今还是“黑户”身份。分析小龙“入伙”的原因,最主要是缺少家庭温暖、常常受到棍棒教育。“入伙”前,他跟着父亲从吉林来沈阳打工。在一次遭到父亲暴打后,他离家出走,并偶然遇到了鲁某。他觉得鲁某和蔼可亲,对他很“照顾”,比家里人对他好,就认下鲁某为“干妈”。从那时候开始,他就跟鲁某及武某住一起,学会了盗窃自行车的“本领”。盗车时,他的“职责”是把风和把偷来的自行车骑回“驻地”或骑到收赃地。
不满16岁的小龙被教育后释放了,他的经历再次敲响了家庭教育的警钟。(伏桂明 贺昊岚 张奇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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