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某市日前举行调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听证会,拟定调整后的居民生活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4元,上涨0.6元,涨幅为33%。加上污水处理费,该市居民生活用水综合价格将达到每立方米3.2元。
此次水价上调听证会引起公众关注的理由相当吊诡,因为大家关注的似乎不是可能给民生造成压力的价格上涨,
而是消费者代表在听证会上怒扔矿泉水瓶,以抗议“不公”。出现这样的现象自然超乎有关部门的预料,但是,听证会前曾接受媒体采访的部分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会前认为涨幅过高,会上变为完全同意涨价,同样让公众始料不及。
种种怪象结合在一起,说明听证会的功能正在被公然肢解和抽空,如此听证会与其说是在听证,不如说是对听证会功能的公然侮辱。
据媒体报道,早前江西省某市举行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由于该市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的冗长报告和该市城管局燃气管理科负责人的官方发言时间过长,有2名听证代表提前离开,有听证代表当场打起了瞌睡。从“瞌睡”到“怒扔矿泉水瓶”,我们看到了什么?要知道,听证会所彰显的价值绝不是仅仅停留在价格的上涨或下降上。听证会是我国民主政治的一种实践,它听证的是政府的自信,是百姓的参政议政能力。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听证会制度的产生是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利益的一种博弈过程。从这点看,听证制度的存在和推广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听证会成了我国公共生活中的一种现象。执其大端,这种变化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公共事务不可能全部通过公民投票来决策,但如果全部由一个权威机构作出决策,不以任何方式让公民参与意见,那更不可取。但是,当听证会沦为权力部门一厢情愿的“表演”,而不是对公众权利和民主的尊重,这就是一种对听证会价值和功能的背叛。
听证的实现是一个过程的完成,而并不仅仅是指一场听证会。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结构的制约,听证会制度也许从根本上不能解决社会中利益冲突的问题,但通过它可以使一定历史阶段的利益分配得以顺利实现,为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赢得有利的条件。要实现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最为关键的是要使社会的全体成员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来。但是,从“瞌睡”到“怒扔矿泉水瓶”启示我们,个别地方的听证会有时确实是徒有其表。在越来越强调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今天,这样的局面应该有所改变。(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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