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团伙特产香肠中藏冰毒 主犯被判无期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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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贩毒团伙特产香肠中藏冰毒 主犯被判无期
2009年12月09日 17:12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将冰毒藏在四川特产香肠、腊肉中,通过四川至济南的长途客车运到济南,后取回贩卖到乐陵市。12月7日,山东省德州市辖区内第二起涉及冰毒的毒品犯罪案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杨晓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见面招待就用毒品,劝让吸毒就象敬烟敬酒一样!”谈起和杨晓军认识的过程时,杜某痛心疾首地说。2008年冬天,在山东省乐陵市经营练歌厅生意的杜明明带领属下工作人员去四川省招聘女服务员,期间认识了四川省江油市无业人员杨晓军,并在接受招待、营业应酬中被拉下了毒品之“水”。从此,杨晓军经常将冰毒藏在四川特产香肠、腊肉中,通过四川至济南的长途客车运到济南,再取回贩卖给乐陵市的吸毒、贩毒人员。

  在本案五名被告人中,除杨晓军是四川人外,詹成顺和杜某是乐陵市的个体业主,史长辉、潘跃东系与他们来往密切的无业人员。其中史长辉劣迹斑斑,曾因寻衅滋事、绑架未遂被劳动教养两次,2008年6月13日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期间,杨晓军多次从四川省成都市毒贩处购买冰毒(甲基苯丙胺)累计120克,后以每克500元价格,分三次贩卖给詹成顺65克,分二次贩卖给杜某20克,分三次贩卖给史长辉5.4克左右,共计得赃款63500元及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部。詹成顺从杨晓军处购得冰毒后,除自己吸食外,将其贩卖给东营市的林某(另案处理)7克,分两次贩卖给杜某3克,分两次贩卖给史长辉1.8克,通过史长辉联系安排,卖给天津市静海县徐某(另案处理)等人18克。杜某从被告人杨晓军、詹成顺处购得冰毒后,又分两次卖给济南市的刘某(另案处理)6.2克左右,卖给史长辉0.8克左右。

  另查明,2009年3月10日21时许,潘跃东驾驶一辆本田奥德赛轿车从四川省江油市毒贩手中购得冰毒携带至乐陵市城区,被德州市公安局干警抓获,从其身上搜出冰毒24克。且在抓获时,潘跃东抗拒检查,在驾车逃跑时造成两辆抓捕警车被撞坏。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晓军、詹成顺、史长辉、杜某以非法贩卖为目的,从他处购买甲基苯丙胺后进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潘跃东为自己吸食,向他人非法购买甲基苯丙胺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其中,被告人潘跃东以暴力方法抗拒缉毒人员的检查、抓捕,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属情节严重,应予严惩。遂在一审判决中,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杨晓军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判处詹成顺、杜某分别为有期徒刑十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分别处罚金20万元、10万元;撤销因故意伤害罪对史长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宣告缓刑部分,与贩卖毒品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潘跃东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郑春笋 卢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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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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