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11月至明年2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将是检查重点。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习生潘文静 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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