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人员,妻子是名校的在读博士,这样一对新婚夫妇在攀爬箭扣长城时突然遭遇雷击,导致跌落长城死亡。遭遇人生巨大变故的4位父母将箭扣长城山脚下的西栅子村村委会以及出售门票的生态观光园告上法庭。今天(26日)上午,北京怀柔法院雁栖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这起轰动一时的惨剧发生在今年6月13日,这对新婚夫妻与3位朋友来到怀柔区雁栖镇西栅子村。在箭扣生态观光园售票处,他们每人花20元门票进入生态观光园游玩,后又开始游览箭扣长城。当到达景点“鹰飞倒仰”时,5人突然遭遇雷击,暂时失去活动能力,但还处于清醒状态。此时夫妇俩跌落山下,不幸身亡。
法庭上,被告观光园答辩认为,观光园所售门票背后的“游人须知”上已清楚地写明了“禁止攀爬未经开发的野长城”的相关提示条款,同时进入长城区的有关路口已安排了有关工作人员从事劝阻工作。按照长城保护条例,为了不破坏长城风貌,长城上是不能装护栏、避雷针的,八达岭、慕田峪这些对外开放的长城也没有安装避雷针。这起事故是游客自行攀爬禁止攀登的野长城,观光园没有责任。
但原告代理人指出,这种提醒不过是做做样子,其实提醒条款更像是广告,借此吸引游客。代理律师刘政用“荒山野岭”来形容观光园。据他调查,园区没有明确四至,园区与非园区之间没有设置有效区隔,除了能通往箭扣长城外,这里几乎什么都没有,游客到这里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攀登长城。一旦出事,园方又以警示过游客来逃避责任。西栅子村村委会就是这个观光园的投资人。
原告认为,村委会和观光园在事实上已经将箭扣长城作为旅游景点实际经营,两被告就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为园内设施安装避雷设备,修葺道路。但两被告没有实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于两名受害人的死亡具有重大过错,因此要求两被告赔偿4原告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共计60万元。
专家说法
观光是个幌子,其实就是在挣长城的钱
中国长城协会《万里长城》杂志编辑部主任郑严告诉记者,位于怀柔的箭扣长城是万里长城的精华段,因此吸引了大批美术、摄影爱好者。这里的村子都是全村搞旅游。有的村委会建立生态观光园设卡收钱,不过观光是个幌子,其实就是在挣长城的钱。
就此案来说,遇难者自身负有很大责任。野长城是明令禁止攀登的,山下全是禁止攀爬的警示牌。但是从生态园去长城的路畅通无阻,会让人觉得这里是个开放的旅游区。
郑严说,几乎年年都有人在箭扣长城受伤,过去也发生过多起死亡案例。因为雨后的箭扣有云海,所以天气越是恶劣游人越多。这种情况除了会造成伤亡,同时也对残长城危害巨大,现在残长城一年不如一年,很多游客在搬长城砖回家。如果政府的管理还不到位,这种惨剧还会发生,长城也将加速损毁。(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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