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夫妻展开“弃子”大战 无辜孩子受夹板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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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异夫妻展开“弃子”大战 无辜孩子受夹板气
2009年11月26日 11:22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现实生活中,离异夫妇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很常见,夺子大战不时上演,但也有部分父母做法相反,把孩子看做累赘,为抚养权、抚养费问题闹上法院,让孩子夹中间受夹板气。记者昨从秦淮法院了解到,存在这种现象主要基于以下几种原因:经济困难、再婚障碍、心理失衡。

  我没钱养不起孩子

  李永和梅媛2007年离异时,考虑到女儿跟母亲生活比较方便,遂约定女儿归梅媛抚养,仅有的一套住房也给了梅媛,李永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300元。两年后,梅媛找到李永,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希望能把孩子给李永抚养。但李永不同意,两人协商无果,闹到了法院。梅媛说,她原来当营业员,收入本就不稳定,现在年纪大了,营业员也干不了了,只能打点零工,每月一千来块钱收入。女儿上的又是艺校,学费等开支太大,自己无力负担,李永收入高,所以请求把女儿变更到李永处抚养。

  李永反驳说,自己过去收入还可以,现在也不稳定,并且有心脏病、高血压,而且还伴有幻觉,病情远比梅媛严重。他说,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幻觉的爸爸,怎么能和女儿共处一室?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永又表示愿意抚养女儿,由他来抚养,但房子还给自己。见此,梅媛沉默了,她找到法官,要求撤诉,表示孩子自己带,自行和李永协商增加抚养费问题。

  再婚对象不同意我养孩子

  1999年,方春雨与韩诚离婚时约定,儿子随方春雨生活,韩诚每月支付200元给儿子。然而,今年两人却闹上了法庭。方春雨说,两人离异至今十年,韩诚从来都没有管过儿子,除了给一点抚养费,不来探望,不闻不问。自己没有工作,靠着父母接济生活,200元又是十年前的约定,现在物价上涨厉害,小孩也已经上初中,开销增大,韩诚如果不愿抚养孩子,就将抚养费增加到每月900元。

  韩诚说,自己确实没有过问过孩子,但自己给小孩买过手机、衣服等物品。自己也比较困难,和方春雨结婚前,他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并生有一女,现在女儿已经上大学,每年学费和生活费接近两万。而自己已经四十好几了,才谈了个女朋友,正在商量婚事,偏偏这个女朋友和前夫也有一个孩子。女朋友说,想结婚可以,不能带孩子来,我还有个孩子,你得和我一起养。所以,自己确实不能亲自抚养孩子,而且自己要承担三个孩子的抚养费用,方春雨要求的每月900元太高了。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韩诚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医疗费用、择校费、上大学等大额支出双方各承担50%。

  儿子不理我我凭什么给钱

  郑继元和孙雯丽相识于1996年。婚后不久,他们生了个儿子郑嘉,2008年两人离婚,孩子判给了郑继元抚养,孙雯丽每月支付抚养费用300元。2009年,郑继元以儿子名义将孙雯丽告上法院,要求一次性支付儿子糖尿病治病的费用共计7万余元。孙雯丽表示,儿子长年患病,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承担对儿子的抚育责任,而是郑家对自己的态度实在令人寒心,并且在他们的教唆下,儿子对自己不仅毫无亲情,反而充满了怨恨。孙说,2000年,婆婆拿了笔拆迁款,给了他们十万块买了一套房子。但不久婆婆提出要收回房子。

  孙雯丽认为,当初结婚时,婆家承诺这套房子作为婚房给夫妻俩,现在出尔反尔,她坚决不肯搬出。但是婆婆一直鼓动前夫,让他回家打骂自己,逼着自己搬家,夫妻感情因此也淡了。考虑到孩子那么小,她本不想离婚,但婆婆到处跟亲戚邻居讲他的儿子个人条件如何优秀,还没离婚就有多少人给介绍对象,自己是下岗、配不上她儿子等,自己一气之下和郑继元离异。离婚后,婆婆阻止她去探望孩子,还总在孩子面前讲自己的坏话,说自己抛夫弃子,是个坏女人,现在儿子根本不理自己。婆婆拆散了自己的家庭,又毁掉了自己和儿子的亲情,婆婆知道当初离婚时自己没要房产,只要了8万块存款,现在又撺掇前夫和自己打官司要这笔钱。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郑继元有证据可循的郑嘉医药费2万余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宁雪妍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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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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