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留学生被撞死 家属获赔44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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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莞一留学生被撞死 家属获赔44万
2009年11月17日 16: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东莞11月17日电 (记者 李映民) 广东东莞市一留学生被该市长安镇一富家子弟开奔驰车撞死,肇事者在事故后逃逸,后又投案自首。记者今天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肇事者被判刑,死者家属获赔近四十四万元人民币。

  去年六月六日晚上二十三时许,东莞市长安镇青年麦某源驾驶一辆奔驰车快速行驶,撞伤二十一岁的男子蒋某后,麦某源驾车逃离现场。与蒋某同行的文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蒋某被送往长安医院救治。次日,麦某源向公安部门自首。同月十七日,蒋某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肇事技术鉴定,蒋某为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麦某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调查,麦某源家境富裕,父亲系长安镇一大型集团公司的高层,且曾为长安某村村支书,而被撞死的蒋某系留学生。

  法院认为,麦某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事故后逃逸,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麦某源在犯罪以后次日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在庭审中供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全额赔偿被害人家属,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在医院抢救期间,麦某源支付蒋某医疗费十五万元人民币。蒋某去世后,其家属向原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偿。去年十月十五日,双方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由麦家另赔偿蒋某家属近四十四万元人民币。

  最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视麦某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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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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