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阳市检察院宣传处获悉,南阳市桐柏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进坡受贿、贪污一案,日前由该市卧龙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一审后作出判决,被告人高进坡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据了解,高进坡贪污受贿案案发“功归”其妻子的告发。在一次会议期间,要被丈夫“休了”的妻子大闹会场,举报丈夫“养小蜜”和贪污、受贿百余万;随后,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揪出了高进坡贪污、受贿案。
法院经审查查明,高进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桐柏县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5万元,又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67.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人民币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其受贿、贪污的公款110.3万元也予以收缴国库。(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邱文炳 龙豪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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