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安县原环保局长受贿获刑七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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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来安县原环保局长受贿获刑七年
2009年11月13日 12:55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安徽)来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安县建设局、环保局原局长万立春受贿一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

  2002年至2009年,被告人万立春任县环保局局长和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污染企业及个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98000元。被告人万立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购物卡计198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安徽商报 吕昊 叶宝联 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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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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