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同姓被误抓 男子获国家赔偿111.9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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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名同姓被误抓 男子获国家赔偿111.90元
2009年11月05日 02:20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日傍晚,在广东高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完成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后,含冤被抓12天的綦江男子李家桥,还收到了高要警方的口头致歉和国家赔偿,终于彻底洗清冤屈。

  因为同名同姓同籍贯的缘故,“綦江男子李家桥”一度为“江津男子李家桥”在广东省高要市犯下的交通肇事逃逸罪行背了黑锅,结果被高要警方误抓,羁押进看守所12天。所幸经过反复调查,高要警方抓获真正肇事逃逸者(本报2日7版曾详细报道)。

  李家桥表示,抵达高要后,当地警方对其含冤被羁押予以了国家赔偿——前后共计12天,每天赔偿金额为111.90元。此外,当地警方还对他和家属两度抵粤的交通食宿费用,给予了赔付。最后,对方对“误抓”一事,向他进行了口头致歉。记者 朱昕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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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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